发布时间:2026-10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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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接到税务稽查通知,是不是就代表企业已经偷税?
A:不一定。税务稽查、纳税评估属于税务机关常规监管手段,有可能是行业随机抽查、金税系统指标预警、跨部门协查任务,不等于已经判定企业存在涉税违法。建议尽快梳理业务资料,客观配合税务机关核查。
Q2:委托税务师协助稽查应对之后,企业还需要配合税务局吗?
A:需要。企业是法定纳税主体,依法负有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义务;税务师仅提供财税专业协助,不能替代企业的法定义务。
Q3:企业和税务机关产生政策分歧,必须走行政复议吗?
A:不是。多数分歧可以通过提交佐证材料、陈述申辩完成前置沟通;只有收到正式税务处理处罚文书,满足法定条件时,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。
Q4:税务师可以直接代理企业打税务行政诉讼官司吗?
A:不可以。行政诉讼需要委托执业律师;税务师可以为案件提供财税事实、政策依据层面的专业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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